大学生参军入伍,优势更明显,优待也更多,根据全国和有关地方的政策和规定,梳理出以下优势与优待,让更多应征青年和家长知晓。
01.免试“专升本”。从2022年招生起,高职(专科)毕业生及在校生(含高校新生)应征入伍,退役后完成高职(专科)学业的,申请专升本,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。有关高校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,综合评价,择优录取。
02.考研优待。①教育部设立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,每年安排8000人,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。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③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,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(指初试)攻读硕士研究生。
03.退役复学。①保留学籍。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,被批准服现役的,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,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。②转专业。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,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,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。③免修课。免修公共体育、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,直接获得学分。
04.国家教育资助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、招收为军士、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、学费减免,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,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。
05.助学金。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。现行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。
06.高校毕业班学生入伍。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(专科)、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,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、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,符合毕业条件的,学校应当准予毕业,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。
07.就业服务。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一年内,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,凭用人单位录(聘)用手续,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,户档随迁(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);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、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,享受就业信息、重点推荐、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。
08.家庭优待金。国家统一给每个现役义务兵家庭每年补助1万元。此外各地政府也有相应待遇,标准不尽相同,但都很客观。以辽宁省为例,每年22604元,两年总共45208元。每名入伍新兵都有的(以直招军士方式入伍的除外),发放时间从批准入伍时间开始计算,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,不满6个月按6个月发放,原则上不超过两年。“高原条件兵”在发给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,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万元。
09.生活待遇。入伍后的义务兵津贴第一年每月1100元,第二年每月1200元,2年一共27600元,入伍后每月发到个人手中。(不包括骨干津贴、特殊岗位津贴、艰苦边远地区补贴、防暑降温费等补贴)。
10.选取军士。入伍前为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可以优先选取军士,大专毕业生直接选改中士第一年,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直接选改为中士第二年。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,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