义务兵享哪些经济优待?
1)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。毕业生每人不低于5000元在校生每人不低于4000元。
2)义务兵家庭优待金。每户每年不少于12000元(各地略有差距)。
3)学费补偿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。本科和高职(专科)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5000元
4)国家助学金。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,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。
5)进疆进藏奖励金。经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、到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兵员分拨计划中明确的新疆或西藏地区(包括其他地区的高原条件兵)服役的义务兵家庭,给予不低于10000元一次性奖励。
6)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,按每服役一年不低于4500元的标准地方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助。
7)部队津贴。以部队发放金额为准。目前,第一年兵1100元/月,第二年兵每月1200元/月,不包括其他补助等。